李安祥律师,南京大学法学本科学历,社会学研究生学历。1984年从事律师职业,至今已有22年的律师生涯,1994年创立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并担任主任。作为事务所的带头人,李安祥律师一直以来都着力于诚信教育,提出诚信做人、诚信执业、诚信办所的目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李安祥律师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较高的业务水平,秉承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办理每宗法律事务,对各类民事、刑事案件及非诉讼案件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于公司法律事务,对公司经营中风险防范及经营中的纠纷处理具有较深的研究,现担任数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和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李安祥律师仍坚持学习,并在各类法学刊物上发表了大量的文章,以其独特的视野感受法律、宣传法治。并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深入街道和社区作普法宣传。 李安祥律师多次被南京市司法局和南京市律协评为“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法律工作者’”,“南京市优秀律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