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1.当事人前来咨询请带齐与案件有
  关的文件、合同或相关证据材料。
  已有过法院判决或裁定的请带齐
  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
 2.当事人咨询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   的信息。
 3.如需主任律师咨询须提前预约。
 4.我们会认真负责的提供法律意见。
江苏省适用司法解释
劳动法律法规
民事类
刑事类
行政类
商法类
法律资讯
其它法律法规

 

 

     地址:中国南京夫子庙大石坝街61号
     电话:(025)52238827  52238828  52208828
     联系人:周先生(分机:811)、邓先生(分机:810) 传真分机:800
     邮编:210001
     E-mail:mail.laxlawchina.com   
   
用户:
密码:

 
     电子地图
 地址:南京市夫子庙大石坝街    61号
 电话:(025)52238827
    52238828、52208828
 邮编:210001
 E-mail:laxlawyer@163.com
版权所有:李安祥律师事务所    苏ICP备07015858号
网址:www.laxlawchina.com